商鞅的经济思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归正:一、商鞅和商君学派的历史观、名利论。商鞅和商君学派认为人类历史是发展的、变化的,并认为人类历史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政治、经济都有不同的特点。第一个阶段是“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第二个阶段“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这时已有农业,但是没有阶级压迫,没有战争。第三个阶段是“黄帝之世”,出现了“强胜弱”,“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这里指的是已进入文明社会,产生了作为阶级压迫工具的国家。他们认为这种民展变化是自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适应这个变化。商鞅和商君学派虽然认为人类历史是发展的,政治制度,措施等都要因时而变,但他们又认为变法要慎重,新法推行后要尽量稳定下来,他们说:“国贵少变”。 商鞅和商君学派认为追逐名利是人的天性,人的一节活动的基本内在动机是对名利的追求。他们认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荣则索乐,辱则求荣,此发之情也”。他们还认为“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人们追求富贵,都是盖上棺材盖才肯罢休,认为这是人的本性。 商鞅和商君派认为君主要“操名利之柄”,控制名利,把人民的力量引向有利于国家富强的路上来。他们主张“利出一孔”,堵塞各种各样的求名求利的途径,只留下一条取得名利的道路,就是“利出于地”,“名出于战”;要求利,只能经营农业,要求名,只能勇敢作战,舍此没有别的名利之路。“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人使民尽力,则草不荒。出使民致死,则胜敌”,这样以来,国家就可以富强了。二、商鞅和商君学派的农战论。重视农,又重视战,把农和战结合起来,把“农战”作为一个概念,视为基本国策,并进行多方面的说明和论证,从而构成战论,是商鞅首创。农战论的提出和推行,反映了战国时期诸侯兼并和统一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形成时期的政治经济的要求。商君学派把“治”、“富”、“强”、“王”看做“治国”的目的,推行农战政策是达到目的的基本手段,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一个诸侯国坚持农战,国家才能富强,最后统一天下。商鞅和商君学派把农战政策叫作“作壹”,即专一于农战政策。实行农战策时间越久,利益越大,长期坚持实行农战政策,就可以成就王业,统一天下。所谓农战政策,就是要把全国上下的一切力量动员起来,从事农和战。在农和战两者中,他们把农看成战的基础。他们认为战争所需的军粮和其他许多重要军用物资,都要靠农业来提供;农民占全国人口大多数,是兵员的基本来源。如果农业调,家民浪散,在当时的诸侯国兼并战争中就无法长期支持,必然越来越处于劣势,以至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