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游艺民俗涉及面较广,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谚语、民间戏曲、游戏、杂耍等等。前面着重从几个侧面讲了带有民族特色的一些习俗。总的来看,回族的游艺习俗,特别是音乐、舞蹈等,从内容到形式都发展缓慢,特点不突出,在民间普及率很低,没有真正形成本民族的风格,其主要原因是受伊斯兰教制约因素很大。伊斯兰教禁止音乐。《米失戛特》里说:“乃非尔和伊木奥玛尔在路上听见奏乐的声音,伊木奥玛尔用指头塞住耳朵,走到一边。乃非尔问他为什么。他说当我年幼的时候,曾有一次在穆圣跟前侍立,穆圣听见音乐,就用手指把耳朵塞起来。”我国最早用汉文记载伊斯兰教的《经行记》也讲到伊斯兰教“断饮酒,禁音乐”。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这些影响,在长期的发展中,特别是一些宗教人员传播伊斯兰教时,严格禁止音乐,不允许回民唱歌跳舞,不许男装女扮和女装男扮,不许化妆上台演戏,有的甚至不许看戏、看节目,边远落后的山区有时连电视也不让回民看。这样回族的文娱习俗,除了说书讲故事外,其他都不能堂堂正正地去表现,如流行在西北地区独具风采的高腔山歌——“花儿”,只能背过宗教人员,远离村庄和清真寺,到山里去唱,不许在家唱“花儿”,也不许在村子里互相对“花儿”。
回族富有特色的宴席曲,也只是在三天没大小的婚礼上唱一唱,且一般都是年轻人凑凑热闹。回族妇女弹口弦,也是在家里弹弹,自我欣赏,消忧解愁,不能当众去表演。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回族这种禁止与封闭的文娱习俗,在有的地方有所改变,有不少回族文娱方面的人才,他们积极参加各种文娱活动。如回民聚居的宁夏西吉县、同心县、吴忠市、泾源县等和甘肃临夏等地都有许多回民去上台演出。不少回族“花儿”歌手还赴省区和北京演唱。宁夏和甘肃临夏还分别排练了回族“花儿”歌舞剧《曼苏尔》和《花海雪冤》等,真实地反映了回族人民的生活,受到了广大回族人民的好评。在全国各地也涌现了许多回族文娱人才,其中有些是全国著名的,如京剧艺术表演大师马连良,相声大师马三立,音乐指挥家李德伦,电影演员李默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