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服饰既有历史的继承性,又受到了伊斯兰文化和中国汉族服饰文化的影响。我国唐朝的杜环在唐和大食的一场战役中,战败被俘,把他自己在其地的所见所闻作了记录,其中谈到大食的服饰:“(大食)一名亚俱罗,其大食王号暮门,都此处。其士女瑰伟长大,衣裳鲜洁,容止闲丽。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系银带,佩银刀”。这些大食人有不少后来到中国经商,把这种服饰上的习俗自然也带到了中国。
《新唐书》第一次记载了伊斯兰教教民的形象、服饰和宗教活动。据称:“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门障面,日五拜天神,系银带,佩银刀……”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阿拉伯、波斯等地来中国的穆斯林,特别是穆斯林妇女的服饰打扮,还是很有特色的。
宋代朱彧在《萍洲可谈》中载:“广州蕃坊,蕃人衣裳与华异……”唐宋时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来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称为“蕃客”,这是回族的先民。这就看出,当时回族先民的服饰与汉族不同,是有自己特点的。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则记载得更明确:“宋时蕃商巨富,服饰皆珍珠罗绮,器用皆金银器皿。”可见他们当时穿的是有花纹的丝织品,佩戴戒指,使用金银器具等。
回族男子头缠“戴斯达尔”、戴白帽的习俗,也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宋代周辉《清波别志》说:“层檀,南海旁国也。贵人以好越布缠头。人之言语如大食。”元代,回族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都比较高,回族人的服饰习俗和其他习俗一样,都是自由的,没有任何限制,有着汉族服装的,有穿阿拉伯、波斯等地样式的,有自制的白帽、巾袍和鞋等,开始向民族服装发展。但是,到了明代,回族人的服饰习俗就开始受到限制。
回回民族不是依据信仰习俗和祖先的服装样式,结合在中国居住发展的实际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而是受到了统治阶级的强迫命令和限制。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采取禁止“胡服”的政策,逼着回族人民着汉装,这样,回回民族开始形成的服饰习俗就不能很快得到发展,也不能受到尊重。
到了清代,统治阶级对回族人民更存偏见。雍正初年,山东巡抚陈世宫和署理安徽按察司鲁国华等地方大员向清廷上疏,对回民的服饰、信仰等横加指责、干涉,妄加罪名,说回民“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设立礼拜……”因此,他建议:“请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应礼拜等寺,尽行禁革。……戴白帽者以违制律定拟。”
这样,回族的服饰,既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又受到了统治阶级的强迫限制。但是,回族服饰并没有因为统治阶级禁止就完全屈服而全部改着汉装,而把一些带有伊斯兰教特色和民族特色较浓的服饰习惯,坚持和保留了下来。如清代袁大化《新疆图志》记载:“阿訇之帽,上锐而高,檐以白布绽之,厚二三寸,脱帽为敬。入门必解履。妇女必障面。皆古制也。”又说“惟寺中礼拜,戴棱冠。上锐下圆,五色皆备,而白者为多”。直到今天,回民仍然头戴白帽,有的头缠“戴斯达尔”,女的搭盖头等,这都是回族服饰习俗发展变化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