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禁忌
集中表现有二:一是在春节或其他喜庆之时,忌讳使用认为不吉利的字词,如死、杀、砍、剁、剐、梦、鬼、断、赊、没得等。二是把与不吉利字词谐音的事物、名称,变称为象征吉利的名称,如鸡蛋与“罪断”谐音,则变称为“元宝”;舌头与“赊头”谐音,变称“赚头”;树蔸与“输偷”谐音,变称为“大柴”;寿器与“受气”谐音,变称为“棺材”或“长生”;猫子与“没子”谐音,变称为“财喜”;蛇与“赊”谐音,变称为“长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