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原来一般实行族内等级婚,后来限制放松,可与汉族通婚。在云南,满族有的还跟彝、白族通婚解放前,十六七岁即可订婚,由父母包办,结婚时,新娘要在南炕上坐帐一日,称为“坐福”。
满族人的婚姻爱情观相当纯洁。满组称婚姻为纳雁,因为大雁是忠贞之鸟。双雁结合后,终日双飞双宿,不离不弃。公雁若死,母雁绝不再嫁;母雁若亡,公雁也绝不再娶。这种婚姻观念一直保持到现在依然影响着满族人的社会。根据国家199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满族家庭的离婚率是56个民族中最低的,家庭社会最为稳定。
自古以来,满族不兴早婚,没有类似“指腹婚”、“娃娃婚”等童婚。男女青年一般到十七、十八岁才可结婚。
清代满族结婚注重门第,但对男家的贫富不很讲究,有的家族作为族规规定:女家为姑娘寻找配偶不许论财。满族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办。成婚要经过“问门户”、“小定”、“放定”、“问话”、“过礼”、“完婚”等几个程序。
“问门户”是女方了解男方家庭状况;“小定”是男方给女方送定情信物;“放定”是正式的婚礼仪式。这一天,男方宗族亲友陪同未婚女婿一起到女方家中,由男方宗族长者致辞,正式向女方求婚。女方宗族长者答应亲事后,未婚女婿拜认岳父岳母,至此,男女两家才算正式联姻。“问话”是商定迎娶吉日。“过礼”是男方在迎亲前一个多月,将为女方准备的礼物送至女方家中。“过礼”之后,就是“完婚”阶段。
自订婚到结婚,相隔两、三年不等。在此期间,已经确定婚姻关系的男女在节日或平时可以来往,培养和增进感情。
满族过去实行夜婚制度,娶亲都在午夜。新娘进门,与新郎拜天地后,新郎要用秤杆挑下新娘的盖头,放在院中的帐篷顶上,喻为称心如意。新婚之夜,帐篷内点一对蜡烛,彻夜不熄。外面由一人或多人唱喜歌,谓之“响房”。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妇祭祖。三天之后,新郎新娘一起回到女家,住几天,然后返回男家。至此,满族婚姻仪式结束。
解放后,满族男女青年婚姻自主的新风正在兴起,婚礼中的烦琐仪式也趋向简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