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除汉族外,有42个少数民族在全省杂居,散居。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最多,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9.1%。此外,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满族、蒙古族、壮族、藏族;百人以上的有朝鲜族、苗族、侗族、土家族、白族、锡伯族;其它少数民族均在百人以下。
少数民族在千人以上的县、市、区共24个。这些县、市、区是西安市的莲湖区、新城区、碑林区、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铜川市城区,宝鸡市的金台区、渭滨区、宝鸡县、陇县、凤县、千阳县、安康县、宁陕县、紫阳县、旬阳县、汉中市、西乡县、略阳县、镇安县、咸阳市、渭南县、华阴县。
建国以来,陕西省民族工作有很大发展,先后在回族聚居地镇安县的茅坪,程家和宁陕县的江口分别成立了3个回族乡;各级政府拨出专款,扶持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省委三次下达招收少数民族干部指标,共招收少数民族干部380多名;各级选拔了530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了科级以上领导工作。
陕西省有佛教(含喇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信教群众分布于全省83个县。重点分布在关中一带的56个县。全省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669处,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中,属于全国重点的有11处。
陕西省宗教界知名人士和各级宗教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在政治上、生活上都作了适当的安排,全省上百名宗教界人士分别担任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省人大省政协代表委员数十人。全省性爱国宗教组织有:陕西省佛教协会、陕西省道教协会,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陕西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陕西省基督教务委员会,陕西省天主教爱国会,陕西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