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姑娘出嫁前须哭嫁。
2)结婚前须起媒(接女方女客﹐一般为女方姨娘﹑婶娘﹑舅娘等)
3)结婚前须过路(接女方男客﹐一般为女方姨父﹑叔﹑舅等)此次接客一般可敲定婚期﹐代表女方家长同意﹐同时答应将女儿嫁给男方)
4)婚嫁前因母女即将分离﹐故母女一般提前3天哭嫁﹔旧社会有甚者提前一个月开始哭嫁都不为奇)﹐但新潮流哭者甚少。
5)女方出嫁前须准备嫁妆﹐如家用品﹑电器等﹐但男方宽裕者可给予补贴。
6)出嫁当天或前几天﹐男方须向岳父给喜钱。此时给多点为好﹐因人家女儿都给你了。还考虑什幺?
7)出嫁当天男方不用再接上亲﹐因为英山习俗中已有起媒﹑过路规矩﹐故可减轻结婚当天宾客数量。
当然新社会﹐一切朝文明迈进﹐可引入适当先进习俗﹐开发的英山人也不会指指点点﹐而是点头称先赞﹐羡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