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装裹人断气后,换装三、五、七件,停放门板上,置口含钱两枚,用红布蒙脸,随后放炮三响,即向村邻报丧,左邻右舍始上门帮办治丧。 入殓前,孝子及死者亲友拜祭,行入棺仪式。遗体入棺时,儿女要给铺褥子,近亲晚辈要给盖覆面,并放岁数钱于棺内。 装裹死者后,因事主家境及当时气候条件不同,续仪有别。有继则入棺、入殓者,亦有继则设灵堂讨孝、祭奠者。凡灵堂多设于正堂、主房,布置花圈挽帐、纸草仙鹤、金山银山、大纸大香、雪柳花束、供菜灵牌,猪头三牲等;香烛烟火不断,孝子轮番于灵柩前日夜跪守,停柩末日,多行“上饭”大供礼。旧社会礼节繁缛,多则守灵四十九日至一百天,多则三、五、七天不等,皆因事主家况而定。新中国成立后,一般停灵三五日即葬。 入殓俗称合盖。先由死者亲属及生前友好瞻仰遗容,继而子女用新棉花沾酒为死者净脸,再死者生前最喜爱之小物件殓入棺内,征求众亲友意见后即行合棺。合棺前孝子不哭,意在不使亡灵招泪(累)而去。钉斧响,孝子大哭,示决别大哀。 出殡俗称“发丧”、“埋人”。擒材出丧房至门外起丧,县城附近是棺材小头朝前,别处有大头朝前者。穷人四人抬棺,更穷者二人抬一薄棺,俗谓“二人抬材一根杆”。至于席片卷尸、入土为葬者也不罕见。富户出殡,则松柏棺木油漆彩绘,并扎制金银斗、童男女、仙鹤、宅院、戏楼、纸幡等铺陈悬挂,请僧道动乐,唪经诵忏,超度亡灵。午后出殡,由怀殡人指挥,鼓乐开道,神主引轿前行;合家孝眷披麻戴孝、拄孝棒拉灵;后随亲友簇拥龙头棺罩送殡。抬棺者或24人或32人不等,所经街巷、路口,间有亲友设供路祭,沿途哭声、炮声不断,直至送灵出村。确是“没钱的埋人,有钱的埋钱”。灵柩进坟,再行葬礼。当晚,富豪人家行虞祭礼,上四套供、三八供不等,一般人家供菜次多,但均将桌裙、蜡烛换为红色。 服三、做七、做周年出殡后三日上坟祭奠,谓“服三”。从死者去世起每七天为一七,逢七上坟祭奠一次,谓“做七”。“七七”终了叫“尽七”。是日,亡人亲友同去坟墓烧纸供奉,中午由主家宴请。周年至,亲友再上坟祭悼,谓做周年。北部乡村在三周年时,还要请吹鼓手坐门哀奏。送纸楼上坟,礼仪之重,不次于出殡。 <新中国建立后,丧葬旧习时有改进,又屡有反复。70年代曾平坟为地,80年代又筑墓为丘。 民间殡仪时兴臂戴黑纱,胸佩白花,送花圈挽联,开追悼会。诵经绝迹,但一度废除的殡丧迷信习俗和奢办之风时有起伏,丧礼鼓乐时有时无。 【葬法】本县自古通行土葬深埋,80年代后倡导火葬,但全县仍盛行土葬。一般以家族采坟,个别乡村有氏族公坟。 土葬掘土七尺,挖洞成“冥堂”;也有的要“碹葬”,即用砖石将土洞砌碹。棺木入土后,大头朝里,将刻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的祭砖置于棺木小头前,用砖石垒封“冥堂”,俗称“垒垭门”。然后合土起丘,或立碑于墓丘,或置一大石于墓头。这种葬法,有寄埋、进正穴与合葬之分。 槐树铺乡固驿铺村子柏井乡柏木井村有“李氏公文”,相传为唐代袁天罡、李春风采定,俗称“绵羊坟”,意为子繁孙衍,家业兴旺。该村凡李氏家族之死者,都在公坟掘坑埋葬,墓丘排列不分长幼,不论辈数。“文化大革命”期间,村中其他姓氏者也埋入此坟。今仍袭旧俗。 公坟在县城西沙坡、城北河下等地,曾有杂姓公坟(乱葬坟),旧时异地士兵、商贾或乞丐死后皆葬于此。“文化大革命”期间,巨城、岔口一带建有集体公墓。马山、王家庄等地曾实行废棺葬俗:全村备置公用插底棺材一顶,出殡时殓尸抬棺出村,至公墓,抽其底,棺底随尸入葬,乡人称之为“无底棺材”。 除土葬外,本县个别边远之土瘠山村,有将棺木置于山崖半空之天然罅缝、石洞者,谓“崖葬”或“悬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