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 是玉溪的主要地方剧种,流传于玉溪、澄江、华宁、易门、通海等县,玉溪最盛。玉溪花灯在“社火”时期的活动,从正月元日起到二月十五日土主出巡之时,以各里为单位、组织各种迎送土主的活动,各乡村的“米线节”(灯节〕也因此而形成。每到节日“各立灯彩,昼游夜饮,以社争夸”。康熙《新兴州志.风俗》又有“张灯鼓乐,火树星桥,绎络于市”记载。在演出艺术形式上,花灯多以两个人的歌舞和两个人以上的群舞为主,载歌载舞,内容不拘,有时数花鸟鱼虫,有时唱历史人物,还有小演唱型,类似现在的歌表演,此外是小折子戏演出本戏不多,玉溪花灯如艳丽的茶花开遍八个兄弟民族市、县。 玉溪花灯,源远流长。据传说和有关资料记载,大约起源于明代后期,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过去逢年过节,玉溪村村寨寨,大街小巷,都喜欢接灯办会,使花灯歌舞在民间广为传播。它不仅具有欢快、健康、爽朗、生动的艺术风格,而且易学、易懂、易演。花灯在云南确实可谓雅俗共赏,家喻户晓。
玉溪花灯在云南花灯的百花园中,独树一帜、享有盛名。有“花灯之乡”之称,曾先后三次上北京参加过全国性的文艺会演,多次荣获过各级文化部门和调演大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