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大龙泉“二月二”会戏是汉族民间的传统祭祀、戏曲演出活动。最早记载于清乾隆《易门县志》:“二月二是,军民备牲醴,官诣大龙泉祭祀,宴会、演剧”。旧时易门坝子划分为九个会,各会农田均以大龙泉水灌溉,故会戏均由各会循序独办或联办,周而复始。民国25年(公元1926年),再建大龙泉大寺,由民众推举各乡绅组织成立“易门县龙泉委员会”。该委员会有公田40余亩,故后来即由龙泉委员会请昆明戏班名角来演戏,剧目更加丰富多彩。
二月初一前,所有饮食、服务、土杂百货百货商贾,预先搭好棚子,各就各位开始营业。二月初一下午5时后开锣演戏,称为“踩台戏”,也称“打台戏”。二月初二传为龙王诞辰,当日祭龙,早晨演出“寿戏”,第一场《跳加官》每年必演。接着开始演“正戏”,大都为《八义图》、《三娘教子》、《打红台》,《断桥会》等传统剧目。二月初二至初四三天都是演“正戏”,初五演出称为“扫台戏”。每日演出,男女老幼,穿上新衣,云集大龙泉,周围邻县亦有群众赶来观赏,情景十分热闹壮观。1950年“二月二”会戏,除本县滇剧艺人演出滇剧外,易门县城灯会也第一次登上大龙泉戏台演出花灯节目。此后的大龙泉“二月二”会戏中断了40年之久,古戏台也被毁坏。
1994年在修缮一新的龙泉国家级森林公园中,“二月二”会戏正式恢复活动,改称“戏会”。重建后的戏台高大、宽敞,利于大型文艺团体演出。每年的“二月二”戏会均连演3天6场,邀请玉溪专业剧团及本县业余文艺队联欢演出。每场演出前和结束时均鸣地炮12响,代表一年的12个月,以示隆重、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