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殡: 出殡俗称“出山”。明时,当日出殡。清以来,日期预先择定,一般在死后三日,亲朋挚友如期前来送葬。出葬时先行祭礼,由礼生主祭、代读祭文。丧家对司祭者须致回礼。孝眷们围棺大哭,俗称“哭棺材头”。礼毕即行安钉封棺,前四颗钉钉四角,钉实;后一颗钉钉后边,松的,由孝男或孝孙用嘴咬着拔起,吐到一个装着米谷铜钱等物的大斗中,寓意“出丁”。封棺毕,亲属绕棺3周。棺夫用大绳将棺材绑在“独龙杠”之下,罩上棺罩,谓之“俊龙”。抬棺出门时,如果死者父母尚健在者,父母有持竹枝鞭棺之俗,表示父母对其未能尽养老送终孝道的遣责。随后,孝男扶灵柩两侧,孝妇跪地哭送,送殡队伍开始出发。出殡行列以一“开路神”先导,“草龙”(今用香炉点香代替)相随,女婿撒纸钱,意为向路鬼买路,后是铭旌、孝灯、吉灯、挽联、挽轴、魂桥、纸轿,送葬的亲友,诵经的和尚或道士、鼓乐,接下来是灵柩,孝男、孝孙手持丧仪扶棺恸哭。灵柩抬夫由8人至32人不等。其中丧家延请乡音(俗称“八音”)民乐队吹奏穿插于行列间。队伍走了一段,孝男跪在路边,叩请送葬亲友留步,俗谓“辞客”。 灵柩抵达墓地,先将棺木置墓穴前。亲属哀哭,僧道诵经,在棺木穿气孔,送棺入穴,由丧主动土埋葬。埋毕祀后主(祀墓前土地公) 随即行“点主”(即用原笔点在遗像上,表示把死者之灵定在遗像中)。返回后将像供奉于厅堂祭之。下葬7日后,由孝男合家大小披麻带孝,手持小红灯,至墓前祭奠,称“收灰”。初落清净,带孝人等按亲疏带上手线(蓝、白等色)表示带孝。 丧宴: 丧家出殡当日盛筵朋客其俗已久,南宋时“丧葬之家,必广为斋,设以待客,继用荤酒而散彩帛,倘不如此,由指以为不孝。富者以豪侈相高,贫者耻其不逮,往往贸易举贷以办。若力有不及,宁姑置而不为,……亲丧有终制而不得葬埋者,皆是。”今俗中午吃卤面,晚上为酒筵。 祭祀: 葬礼告毕,在家要每七日一祭,做到七七四十九日为止,曰“做旬”。中等以上人家,三旬及七旬均延僧道诵经“做功德”。祭完七旬(即“七七”),祭百日,俗称“做百日”,(也有“做百日”和“做对年”一起做的),备供祭奠,然后焚烧钱帛、纸厝等, 即为除灵,又称“插花”“转红”(除孝)。居丧期间禁忌理发(今有出殡后亲属俱理发)、化妆、娱乐,到“做百日”后就可解禁了。又丧家自收殓起,至除灵日止,每日晨昏两次,于灵前供茶供饭,妇女于灵前哭泣,呼唤,称“叫起叫睡”。除灵这日不能哭,死者遗像转挂墙上或祖宗龛里,。每逢初一、十五,儿孙仍素服、哭祭表示余哀未忘,直到“做三年”丧期满,整个丧期方告结束。此后,于忌辰、生日、元旦、清明、端午、中元、冬至、除夕等日家祭。 迁葬: 民间旧俗墓葬两次,并认为多葬多好,有“十葬九迁、十葬万年”之说,并于葬后数年,择吉日或清明,开墓拾骨改葬。 以上葬俗在乡间仍延续,但有改革。今城区实行火葬,此俗多已简化。 (三)其 它 不满周岁婴儿故去,用草席包裹扔于水中漂浮,60年代尚多见,此俗今已废。非寿终男女丧事从简,翌日即出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