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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乐即古代的百戏和杂戏,它是由周代的民间乐舞发展而成的曲艺、杂耍和音乐结合成的一种节目。在中国至六朝(五世纪)末为止称百戏或杂技,隋朝以后才称为散乐。唐代年间与唐乐一起传入日本。
散乐是隋唐时期重要的艺术表演形式之一,据史书记载,在南北朝以后,散乐与百戏为同义词。包括杂技、武术、幻术、滑稽表演、歌舞戏、参军戏等形式在内的乐舞杂技表演的总称。它较大程度上概括了民间表演艺术的所有形式。
辽宋金时期皆有散乐。散乐即百戏,它包含着各种民间音乐的新因素。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载:“散乐传学,教坊十三部”,内容更为繁多,系指筚篥、大鼓、杖鼓、筝、琵琶、方响、拍板、笙、笛、舞旋、杂剧、参军、歌板诸项目。散乐中的歌舞表演图象多有发现。如河南禹县白沙宋墓壁画散乐图。中间有一女舞者。乐队十人,所奏乐器为笙、筚篥、排箫、琵琶、横笛、拍板、大鼓、腰鼓等。此墓有北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地券,墓主人赵大翁是兼营工商业的地主。此画对面壁上绘赵大翁夫妇正对坐观赏散乐表演。舞乐属于贵族,散乐则是庶民艺能,相对于庄重典雅的音乐来说是一种自由通俗之音乐。散乐的散是散位、散官的散,宋王溥的《唐会要》散乐一条中记载:“散乐,历代有之,其名不一,非部伍之声,俳优(模仿)、歌舞、杂奏(歌舞),总谓之百戏,跳铃、掷剑、透梯(爬梯子)、戏绳(跳绳子)、缘杆(爬杆)……窟礧子及幻术等等。”散乐很早就与我国固有的民俗演艺结合,成为孕育后代能乐、能狂言、木偶净琉璃、歌舞伎的母胎,因此在艺能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散乐的故乡是西域,因其内容多是杂技、魔术、幻术、歌舞等,因此容易超越地区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