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湖南娄底天籁寺前任住持圆通法师与女子杨某登记结婚。不久,他又与另一女子陈某同居,并与陈某举行婚礼,被杨某报警。2010年底,圆通法师因挪用资金、重婚等罪,获刑6年。当法警将圆通押入法庭时,旁听席上信众起立齐呼:“阿弥陀佛,冤枉啊!”
佛门清净地,竟出此等僧人。身为娄底天籁寺的主持,圆通法师就算不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高僧,但至少也应当遵守寺庙、佛家的清规戒律吧!遗憾的是,这位法师,竟然是一位十足的花和尚。不仅贪财,挪用寺庙资金。还极其好色,娶了两个老婆。如此破戒违法,实在可恶。不过,若是将圆通法师的经历当成一个案例,细细解剖,对于世俗社会,倒也有两点启示。
其一、关于个人的内心与外在行为的关系。道德、信仰、追求等,可以教化人,但显然无法真正约束一个人的行为。对圆通法师而言,纵使是“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但出家多年的经历,也足以让其知晓佛门中的信仰、善念,乃至戒律,但在贪欲面前,圆通法师的所信仰,统统溃散,既向钱财伸手,也向美色低头。
问题出在哪里?这固然有圆通法师自身的原因,但根本上还是寺院相关制度的欠缺,或者执行不力。正如天籁寺现主持达源法师所说的,“如今,他不得不将规章制度予以完善,希望能用严格的财、物管理制度,让天籁寺走上正轨。”
同样的经历,仅仅发生在圆通法师身上么?显然不是。世俗社会中,那么多的贪官,哪一个不是如此!缺少有效的制度约束,显然难以抵挡物质的诱惑。既然如此,那我们是否该反思这些年我们所走过的反腐之路?不要总是在提升个人道德、素质、信仰、追求等内心要求上做文章,而是应当从制度着手,扎起篱笆,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
其二、警惕“个人崇拜”。圆通法师只是一个出家人,只是替佛祖宣扬佛教的经义,教人为善,换句话说,圆通法师纵使“佛学精深”,但他也不过是一介佛家弟子,是替佛祖打工的。众生平等,但在现实中,圆通法师俨然成了当地的一个“偶像”,以至于当他因为犯罪走上法庭,竟然还有那么多人到庭替他鸣冤……
是圆通法师真的德高望重?佛学造诣极深?感化人了很多人?恩泽了很多人?显然不是。笔者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或许不能妄下断言,但至少有一点,那些善男信女的行为,就是一种对圆通法师的个人崇拜。
“个人崇拜”曾给我们带来深重的灾难。可如今,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许多的大师此起彼伏。从养生大师张悟本,再到成功大师唐骏,他们的出现,曾激励、鼓舞了多少人,但最终呢?
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警惕“个人崇拜”。当然,这种“个人崇拜”,尤其还要防范对权力的崇拜……若是圆通法师这样的人还了俗,成了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领导人,那该是怎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