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两大类: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隐患具有以下特征:
隐蔽性:安全隐患是埋藏在生产过程中的隐形炸弹。它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条件下,显现出好似静止、不变的状态,往往使人一时看不清楚,意识不到,感觉不出它的存在。
危险性:在安全工作中小小的隐患往往引发巨大的灾害。
突发性:任何事都存在量变到质变,渐变到突变的过程,隐患也不例外。集小变而为大变,集小患而为大患是一条基本规律。
因果性:某些事故的突然发生是会有先兆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先兆,而事故则是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连续性:实践中,常常遇到一种隐患掩盖另一种隐患,一种隐患与其它隐患相联系而存在的现象。
重复性:只要企业的生产方式、生产条件、生产工具、生产环境等因素未改变,同一隐患就会重复发生。
意外性:未超出现有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和规定以外,仍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
时效性:如果从发现到消除过程中,讲求时效,是可以避免隐患演变成事故的。
特殊性:隐患具有普遍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由于人、机、料、法、环的本质安全水平不同,其隐患属性、特征是不尽相同的。
季节性:某些隐患带有明显的季节性和特点,它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