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是我国古典乐中的主流乐器之一,历史悠久,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是我国古代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战国策·齐策》中一段话所述:“临淄甚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筝。”又如西汉桑弘羊《盐铁论·散不足篇》中所述“……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可见筝在民间流行的广泛性。
筝发展到汉代已出现了转调。《筝赋》中记有:“于是急弦促柱,变调改曲。”是采用移动筝柱来转调的。十三弦筝,在隋代就已流行,隋文帝开皇雅乐中首见载有十三弦筝的使用。隋代筝的演奏中也用了移柱转调的方法:“促调转移柱”(王台卿诗),“调宫商于促柱”(顾野王赋)。筝在唐代音乐中广泛使用,如用于礼乐之雅乐中。
筝在宋代也流行较广。宋陈炀《乐书·宋史·乐志》中记载:“本朝十三弦筝,然非雅部乐也。”
筝的演奏艺术进一步提高,明代已用十五弦筝。明代《敦煌实录》云:“索函宗伯夷成善弹筝,悲歌能使喜者堕泪;改调易讴,能使戚者起舞,时人号曰:雍门周。”
清代的筝有了新的发展,值得重视的是,清代十四弦筝已用了七声音阶的定弦。另据记载,清康熙年间,曾有人用筝等四种乐器在宫廷合奏了康熙根据琴曲改编的“平沙落雁”。当时还有人用筝独奏了变调“月风儿”。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筝逐渐流传到全国不少地方,各自形成了不同的演奏风格和地方流派,如河南筝、山东筝、潮州筝、客家筝等。在延边朝鲜自治州,筝又演变发展为伽揶琴。筝还流传到朝鲜、日本、越南等国。
传统筝曲据记载可查到汉代的《陌上桑》及民间流传的《天下大同》、《寒鸦戏水》、《高山流水》、《出水莲》、《锦上花》等。在民间流传的有手抄二四谱记录的筝曲,但是一直没有正式的筝谱出版,直到1930年,才有梁在平先生编著的《拟筝谱》一书出版。
筝不仅用于独奏,还在传统民间器乐合奏和地方戏曲的伴奏占有重要位置。如《弦索十三套》、《河南板头曲》等广东潮州音乐的传统合奏中都有筝。在河南曲剧中,筝是不可缺少的主奏乐器之一。
近年来,筝的演奏艺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筝的改革也进行了多种实验,制作了多种优质精美的筝(如四川筝、上海筝、苏州筝);筝的转调也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已经改革了几种转调筝,这些转调筝扩大了筝的表现力,使筝更便于参加合奏和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