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前,景颇族有一种习俗是在举行葬礼后的若干天内,还必须为死者举行一次隆重的“送魂”仪式。景颇族认为,死者的肉体虽然灭亡了,但他(她)的灵魂仍然存在,必须将死者的灵魂送到祖先们最初居住的地方,与以往死者的灵魂一起欢聚。送魂仪式由巫师主持。他双手持长刀、长矛或木棍等,担任开路先锋。并用一种人工搭成的“尸架”,以示将死者的灵魂送或抬走了。送魂仪式要比葬礼隆重,须杀若干头牛、猪、鸡为祭品。全村及远亲都要来参加。死者生前的欠债及一切未了的事情都要在送魂期间内处理完,以安慰死者的灵魂。要重礼向死者辞别,以免其魂祸及生者的健康,造成人间的灾难。送魂时,要举行奠墓仪式。在死者的墓地上搭设2—3丈高的尖塔形草棚,立以木刻成的人头、鸟、蛇等形象。还竖起刻有图纹的竹竿,以示死者的性别、年龄、婚嫁及子女人数,生活等等。有的还在草棚的顶端挂上布幡,幡上画以草、木、鸟、兽等图案。有的人家还特意在死者的墓地四周种上农作物,以示给死者享用。当送魂仪式完毕,从山林归家时,人们要跳一种叫“金再再”的哑剧绘身舞蹈,表演初民时期人类怎么生养子女和谈情说爱的过程。两人手持木板或长矛跳着驱逐魔鬼的动作,直到把鬼撵进森林中去才告结束。这时人们喝着甜甜的水酒,边唱边跳“布滚戈”和“龙洞戈”舞蹈,铓声、歌声、枪声震撼着景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