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将死,移主房明间,儿女为其梳洗穿衣。逝后,停尸棂床,头南脚北,垫白枕,束双脚,白纸蒙面,燃长明灯,摆打狗饼,盛倒头饭,立“影身草”,长子披麻戴孝登高喊路,众孝子放声举衰。门上贴白纸,户外竖纸幡。遣执事给亲友报丧。当晚,孝子趋于野,登椅喊路,大焚“倒头轿”。
盛殓整容、含饭、缀钱,将死者生前喜爱玩物放置棺内,尔后盖棺,若女丧,须娘家来人,无异议后,方可盛殓。入殓后,漆棺木,男黑女红。孝子昼夜守灵,早晚举哀“启灵”。亲友吊唁,为亲戚破孝。择期出丧,再遣人散帖。
葬前两日,报庙请魂。鼓乐前导,孝子擎幡随行,有专人泼洒浆水于后,谓之“攉汤”。
前一日夜,冥钱送魂。入夜,鼓乐引路,孝子依次缓行,至村外路口,长子送灵位于纸轿中,登椅喊路,撒岁数灯,焚烧纸轿等舍火。出殡上午,亲友携香椿、荤、糖供品、帐条、挽联、赙仪致吊。中午宴宾,午后发引,家祭、路祭毕,长子顶“老盆”摔于棺首,棺起,举哀,仪卫前导,孝男引棺缓行,孝女、孝眷顶“搭头”,随棺举哀。
棺至族林,孝子绕穴清扫,下棺入穴,放倒头饭、长明灯于穴口,立金童玉女于棺前两侧,簇哀杖于棺后,而后筑土为坟。子孙脱丧服绕道回家。
三日圆坟,五七、百日儿女眷属再祭拜于墓前。子女三年后除孝。三个春节禁贴红色对联。
“文化大革命”初期,实行薄棺简葬,亲友送花圈、挽联。孝子只穿白鞋,戴孝帽,佩黑纱。单位开追悼会,会后于族林掘穴深葬,不筑坟,不砌墓,圆坟、五七、百日癸奠依旧。
七十年代,推行火葬,火葬前,一袭穿衣、停尸、招魂、守灵等旧仪。数日后火化,骨灰葬于林地。
七十年代后,人们将骨灰重置灵堂,仍按传统葬仪殡葬。
八十年代,乡村土葬旧俗抬头。人死后,不报丧,不服孝,连夜深葬之,过三年时再大办祭典。城镇实行火化,骨灰或寄存火化厂,或土葬。
九十年代以来,政府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实行乡镇长责任制,全面推行火化和丧事简办,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者仍有发生。
特殊丧葬 中年人殁后,停尸偏房,三日便葬。旧时也有俟尊亲故后一并发丧者,谓之“发老丧带小丧”。
作奸犯科者,死于非命者,无葬礼,不吊唁祭奠。族人拒之入林,多葬于荒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