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关是在一级政府中设立的主管某些专业业务的行政机构。这些专门业务不便划归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但根据工作的需要,又有必要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因为设立直属机构承担管理任务。直属机构法律地位略低于职能部委或厅局,一般为副部级或副厅级。
直属机关分为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领导机关的统一领导下主管各项专门事物的行政机关,它们和职能机关不同,不属于领导机关的组成部门;
二是越级直属机构,如国务院以下为部、司、(局)、处、科,但有的工作需要设置单独机构,又不适宜具有部的规模和级别时,就作为局由国务院直接领导。
直属机关是在一级政府中设立的主管某些专业业务的行政机构。这些专门业务不便划归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但根据工作的需要,又有必要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因为设立直属机构承担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