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三坡青年在订婚前,男方家长须带三斤酒、三斤肉、三斤面,由媒人领去女方家“下酒瓶”。如女方家长把礼物收下,即表示同意;不收则事不成。结婚时,迎娶无花轿和豉手,以骡马鞭炮代之。新娘头蒙盖头,出家门即嚎啕大哭,直哭到村外,以表离乡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