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尔族的婚礼,是歌的婚礼,舞的婚礼。
迎亲活动在午后进行。这之前,在清晨还要举行一个简短的仪式。仪式在女方家进行,由阿訇主持。清晨,新郎与阿訇、亲人、挚友一起来到女方家里,分别被安排在相互能听到话音的两个屋子里。
仪式开始后,阿訇隔着墙壁问女方:“你愿嫁X X X为妻吗?”女方要大声回答“愿意”或“不愿意”,以便让对方听到。然后,再问身边的新郎“是否愿娶X X X为妻”。双方表示同意后,便一同站立在阿訇面前,双方客人也分两厢站定。阿訇便将两小块馕,蘸点盐水,分赠他们,表示祝贺。仪式结束后,男方立即回到家里,招待自己的客人,等待午后迎亲;女方家里也同时招待自己的客人。
清晨的仪式,原是父母包办、宗教决定婚姻制度的产物。现在已是依据国家《婚姻法》,在政府登记,确定婚姻关系后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已演化成一种民间婚姻习俗。
午后,在新郎家门前,手鼓、唢呐、热瓦甫奏起欢快的乐曲,戴花披彩的车辆停在门前。这时,伴郎陪着打扮一新的新郎,出门登车,在更加激昂的乐曲声中,迎亲的亲友,鱼贯登车。
迎亲队伍出发后,乐队一路高奏,亲友们还要不时地发出欢呼之声,表示庆贺,向沿路的人们宣布这一喜事。过去,迎亲车辆,农村大多是马车、毛驴车,城里人用马车。今天,不管乡下人、城里人,都喜欢用小轿车。但是,乐队与挚友,仍要登上紧随新郎乘坐的卡车或小货车,尽他们欢乐的义务。
车到新娘家门前,新郎与亲友下车后,立即在门前围成圈,在乐曲的伴奏声中,跳起维吾尔族舞蹈,等待着新娘出门。待新娘快出门时,女方便会拿出各种吃食,招待前来迎亲的人们。这时,得头一份的,自然是乐队首席。
新娘出门第一件事,是接受父亲的祝福。新娘的父亲伸出双臂,向天施礼,然后,转向新娘说:“亲爱的孩子,别了,祝你幸福。”这时,新娘突发哭声,表示与家人分别的伤感。实际上,这种哭声往往是干嚎而无泪,只是个象征而已。在“哭声”中,在女方亲人的伴陪下,新人们同坐一辆车,驶向夫家。一路上,乐队鸣奏,亲友欢呼,引得行人驻足观望。
到夫家后,由于有媳妇不进门脚不得着地的习俗,新娘被扶在一块地毯上安坐。然后,由四个公认品行优良的小伙,抬起地毯,将新娘抬到男方大门口。这时,门前点燃“神火”,由一位有威望的客人,用火在新娘头上绕三圈,表示消灾祝福。这应是维吾尔族先民信奉拜火教时的遗俗。然后,新娘绕火一周,进入铺有红布或白布的大门。乐队、双方亲友随即拥入。
这时,男女客人便在主人的院内或客厅里,跳起民间舞蹈“赛乃姆”,一直到揭盖头。
揭盖头时,男方的母亲从欢歌曼舞的客人中走向低头坐在一旁的新娘,先送一件纪念品,然后揭去新娘头上的红纱。全场立即沸腾起来,一对新人在亲友的邀请下,双双起舞。此时,客人们可歌、可跳、可欢、可呼,直至夜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