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办居住证的具体操作如下:
1、持本人身份证,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填写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本人彩色近照一张;
2、已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凭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申办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3、等待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民警受理,登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对申请人的居住登记信息,居住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进行补充完整;
4、确定居住登记信息无误后,完成居住证受理操作,向申请人签发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信息上传至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
5、公安派出所派员到各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领取并发放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