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这两个体系之间相互联系,彼此之间起着互相渗透、互相补充和互相促进的作用;
2、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不能忽视其应尽的国际义务,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又不能无视本国的主权。国际法不得干预国内法,国内法不得改变国际法,两者的关系应是协调一致的;
3、国家不能用国内法的规定来改变国际法的现有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国际法也不能干预国家按照主权原则所制定的国内法;
4、国际法被认为是国内法一部分,因而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