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自洪武三年即1370年起开科举,实行扩招。
当时的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院试,考试者统称为童生,考试范围是州县,在这个考试中合格的人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秀才”。
次年二月考中秀才的考生可以参加会试,即第二级考试。
通过会试的考生会面对的最后一级考验就是殿试,在这场考试中,他们将面对这个帝国的统治者,考试方式是皇帝提问,考生回答,内容主要是策问。
最后皇帝及大臣根据考生的表现,会划分档次,共有三甲,一甲只有三个人,叫进士及第,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