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和知县虽都是对县太爷的称呼,但是二者内涵不同。县令出现的要更早一点,在战国时期,秦朝就把人口一万以上的县的长官称为县令(人口一万以下的小县叫县长)。后来,汉、魏、晋等都是这样沿袭下来,而是不再区分人口多少,统一都叫县令。但是到了唐朝,出现了所谓的“知县事”,也就是“知县”。知是“主持”的意思,是地方县令空缺时,朝廷派去主持一县政事的。也就是现在常常有官员在名字后面加个括号:xx副处长(主持工作)。因此,在唐朝,知县是“因事而设”,不是一个常设官职,主流还是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