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证评标委员会的公正性、权威性,尽可能地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高质量的组成人员,因此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依照法定的方式确定;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