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86年的法律系,系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为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8个系之一,法律系首届系主任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著名学者张国华教授。2000年,法律系同宁波师范学院社会学系合并组建法学院。自创系以来,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浙江省法学院校前列。学院第一个在浙江省设立民商法硕士点,并拥有第一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要研究基地。如今,宁大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浙江地区乃至华东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我国尤其是浙江省司法界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人才,相当多的毕业生已经成为浙江省政法系统的中坚力量,并进入到各级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