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动迁配套房是指因城区的规划以及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而建设的一类房子,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
2、因房产开发拆迁,开发商通过其他途径安置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70年动迁配套房是否可以买卖,根据以下两种情况来确定:
1、对于没有产权证,或者是有但是五年内限定转让的房子,从签约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非常漫长,同时不确定的因素也有很多,比方说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动迁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或者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2、由于房子的交易时间比较漫长,所以价格变动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若是出售方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所以动迁配套房最好在能能到房产证的时候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