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人伤,应当立即打电话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应携带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