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商品可以退换货,无论是特价、减价还是打折商品,都属于“正品”的范畴,只是经营者为了促销,在价格上给予消费者的让利和优惠,并不说明该商品本身存在质量上的瑕疵或缺陷。
而“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则不同,这些商品本身在质量上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是仍有使用价值,可继续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不享有质量“三包”服务,即经营者不负责商品的“包修”、“包换”、“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