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备用医嘱,日间的备用医嘱仅于日间有效,如日间未用,至下午7时自动失效。
2、夜间的备用医嘱仅于夜间有效,如夜间未用,至次晨7时自动失效。
3、取消时由护士在原医嘱上用红钢笔写“未用”二个字,并在执行者栏内签全名。临时备用医嘱执行后,按临时医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