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人户分离现象的存在,是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户籍登记制度跟不上脚步、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的产物。造成人户分离的原因主要有:
1、农民进城购房不迁移户口造成人户分离。
2、工作调动不迁移户口造成人户分离。
3、大中专毕业生中因工作没落实造成人户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