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已经备案的合同,是开发商已经具备的出售房屋的资格,不属于诈骗的,开发商跑路属于躲避民事责任。
1、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3、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
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
4、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