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费研究生通常指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中的非定向生。2013年2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2、就读研究生期间按在校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研究生可划分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