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指的是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六法是南北朝时期生活在南齐时代的著名人物画家和美术理论家谢赫提出来的,谢赫擅长肖像画和仕女画,据载谢赫训练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深厚的默写功夫,但是,谢赫在中国画史上的地位,主要还是取决于他在理论方面的贡献,他的著作《古画品录》,初步奠定了中国画理论的完整体系,提出了品画的艺术标准的“六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