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已成年子女,父母一般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但是《婚姻法》第20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