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各地法院离婚案件收取诉讼费在五十至三百元之间,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收取诉讼费,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五收取诉讼费。
法律依据: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一款规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另外,不同地区还有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来做微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