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公诉中不起诉的程序如下: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
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此外,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