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通过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由省级统计局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所属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取得。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对农户和单位的统计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得到本省全社会的粮食产量,将此结果及全部基层数据报国家统计局主管业务司,经审核后,得到全国的粮食产量统计结果,提供社会公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