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无期徒刑达到减刑的条件是可以减刑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规定第八条也规定了,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