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为确保冬明春稳定供暖,各供热企业准备工作已就绪,部分热企提前开始启动供热系统。
作为乌市供热面积最大的热企,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今冬明春供热面积为7588万平方米,用热户50多万户。为确保10月10日供暖,该热企于10月8日前启动供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