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条、第十条的规定可知,幼儿入托需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2)幼儿入园前,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由此可见,幼儿符合年龄在3周岁至6周岁之间以及提交体检合格证明这两个条件可以入托。需要说明的是,幼儿入托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理由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