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的官司是一个笼统的概念,继承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多变,不过大体上纠纷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继承人之间就房屋继承的问题产生纠纷涉诉的,二是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再进行交易产生纠纷涉诉的。
第一种情况,属于继承纠纷,按照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这是基本原则。如果一个或数个继承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受侵害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继承财产。
第二种情况,属于合同纠纷,继承人在继承房产后再交易的,需要进行两次过户,因为虽然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但房屋仍然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这时需要将房屋过户登记至继承人名下;然后再从继承人名下将继承的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至此才算完成了继承房屋的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