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构成侵占罪。如果侵占者侵占额达到处罚额度,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遗忘物侵占拘留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