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可以选择托运的方式携带白酒,民航局2008年12月20号开始实施的最新携带液态物品规定如下:
酒类物品不可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精度24度以下的酒类物品,交运数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间的,交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办理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经过安检时,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