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字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据此,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