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如下: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6、赔付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