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分类是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