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法律大类包括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专业。具体如下:
1、其中法律实务类包括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专业。
2、法律执行类包括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专业。
3、司法技术类包括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专业。
4、法律实务类即在法律领域的操作性较强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