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只记载了,彼拉多主持对3个人的开庭审判。没有记载彼拉多的死。在审判的时候,彼拉多已经宣告:耶稣的事,与我无关,我没查出他有罪。彼拉多只是走了个法律的必要程序。按照当时的法律,如果没有彼拉多签字,就无法进行审判。彼拉多既不能不签字,(因为民众声势太大),也不能判耶稣有罪,(因为没查出耶稣有罪),所以,彼拉多只能把耶稣交给那些群众。群众都认为:耶稣违反了律法的第一条: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也就是说:群众认为,耶稣冒充了上帝。耶稣后来被判死刑,当时的死刑,是十字架执行。还没有现在的注射执行。彼拉多在这个过程中,实际没有任何责任。当今的犹太教,至今仍然认为:耶稣是冒充上帝的骗子。在犹太教看来,当今的基督教,实际是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