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当公民人身受到伤害时,不仅可以请求财产损失方面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可同时提出,法律对于受到人身伤害的公民给予了充分的保护。